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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东池州

平天湖隊道山林征收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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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5 22:5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懂这方面的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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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08:3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体协商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每个人的诉求不一样,最终只能少数服从多数,所谓先民主后集中。
要先研究一下完整的这个项目征地补偿方案,那个盖政府打印的文件,看那个上面写的是怎么补偿的,你跟村干部较劲没有用。一般补偿方案会公告,涉及哪些组那些户,其中农户登记面积多少,集体面积多少,清清楚楚的,如果对那个有异议,先找政府。
我们村前几年池黄铁路涉及到山头征用就是这样,涉及私人的,有户人家举家都迁到城里了,也不少他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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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去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去举报,其他的途径我认为没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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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1、土地和山场是村民组集体所有,虽分配到户,农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现因修路、修桥等原因占用部分土地和山场,这部分的分配款应该由组集体讨论分配(原则上是分山人口平均分配也可以拿出一小部分带现有人口分配,具体由村民组会议讨论)。2、这部分土地征用的每亩青苗补偿款可以归持证的农户享有(持证因户征地减少了土地和山场的使用权;青苗费也可以村民组集体分配,但要从机动地、山场拨付一部分给持证被征用的农户作为补偿)。3、现因社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工资都由上级拨付所以不建议提留征地款(以前村委会工作人员工资是由各村委会自行解决可以提留部分征地款)。4、村民会议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可能全体村民都一直同意的(只要不剥夺少部分村民合法权益,所有分配方案都是合理合法的),村民出现意见不统一的矛盾导致资金迟迟不能分配,村委会有不可推脱的义务帮助村民协调。以上是个人经验总结,可能有不妥之处!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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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有见过在修路、修桥征用谁家的土地或山场,征地款归谁,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不科学,因为毕竟征用的是少数土地不是整体征用,这会导致若干年后组集体土地重新分配时,有部分群众还要跟别人一样平均分配,其实这样不科学,因为他已经享受前期征地款了(所以这里就提到的青苗补偿归被征用土地的农户所有,还可以在征地款中先提留一部分资金给持证被征用的农户,毕竟未来多少年他比别人少一些山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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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浦至尊 : 一、山林是归全村集体所有权,可以经过村集体同意买卖有偿更变更公共用地。(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经全村老百姓集体同意。但是后面分享买卖所得权是归承包者,而不是所有村民集体,因为这份赔偿是补偿失去山林承包权持证村民,没有承包持证山林的村民肯定是不能分享的,因为他们并没有失去承包使用经济价值利益。) 二、村委会(没又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管理者,是不可以享用补偿或赔偿金和权力。 交点就是变更必须全村集体村民(有持证承包权和无证没承包权)同意,但是分享只能是持证承包者,不能混为全村村民,不包括无使用权没持证村民。
2026-5-6 13:17 来自安徽 回复
平天湖湖大大 : 村集体山场征用、征地款分配要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组集体山场征用不用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款也只是在本村民组会议讨论分配
2026-5-6 14:09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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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14:3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这个问题本人不懂,也无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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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15:2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把这个项目征地补偿公告发上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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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在天666 : 少说话,多吃牛羊肉
2026-5-6 20:42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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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15:5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找到了征地公告,不过这上面说2025第16号征地补偿公告没有查到,15号17号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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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16:2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问了Al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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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16:2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确实是个典型的农村集体资产分配纠纷,核心就在于这笔钱到底该给谁。结合你提到的1983年分包到户的历史、手里的《山林证》以及后续几十年的管护投入,我们可以从法律和村规民约两个层面来分析,这笔补偿款究竟应该怎么分。

核心原则:证随人走,谁投资谁受益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按“山林证”和“实际管护投入”来分配是最符合法理和事实的方案。

1. 法律依据:山林证是“硬通货”
- 承包经营权的延续性:文中提到“1983年田地和山林分包到户……持证面积每户1亩多到2亩多”。这意味着这片山林在法律上已经确权给了当时的朱北队农户。
- 《森林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法律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既然1983年已经分到了户,且手里有证,那么这片山林的承包经营权就属于朱北队的这些农户,而不是整个行政村或合并后的“朱咀组”共有。
- 征收补偿的归属:征地补偿通常分为两部分:
    -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通常由村集体或村民小组分配)。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即树木、森林的价值):这部分必须归所有者。既然山林是朱北队农户承包并管护的,这部分钱理应直接发给持证农户。

2. 事实依据:谁种树谁受益
- 投入产出比:文中提到“物资匮乏年代……树木被砍光”,后来是“朱北队决定出资护林找人看山”。这说明森林的恢复是朱北队村民出钱、出力换来的。
- 公平原则:如果让没有参与护林、没有出资的老朱南组村民,甚至其他无关人员来分这笔钱,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严重违背公平原则。

具体的分配建议方案
如果我是调解员或镇长,针对这个情况,我会建议按以下逻辑进行分配:

方案一:最合规合法(按山林证确权分配)
这是最理想、最符合法律精神的方案。
- 青苗/附着物补偿(大头):100%归朱北队持证农户。因为这是他们的私有财产(承包经营权),与朱南队无关。
- 安置补助费:归被征地农户(即朱北队持证户)。
- 土地补偿费:这部分可能有争议。如果土地所有权仍归“朱北组”集体所有,那么这部分钱应该在朱北组内部按现有人口或原有人口平均分配,绝对不能分给朱南组。

方案二:折中方案(如果土地所有权有争议)
如果村委会强行主张土地所有权属于整个“朱咀组”(即包含朱南和朱北),那么底线必须是:
- 树是谁的,钱给谁:森林资产价值的补偿款,必须全额剥离出来,分给朱北队的20多户人家。
- 地是谁的,钱给谁:土地补偿款部分,只能在老朱北组内部讨论怎么分(是按1983年分山人口,还是按现在户口人口),朱南组无权插手。

为什么村委会的做法站不住脚?
文中提到村委会“私自量出3、4亩山林要单分”、“要求老朱北组和老朱南组一起分”,这种做法存在明显问题:
- 无视确权证书:《山林证》是政府颁发的法律凭证,村委会无权通过“开会”或“私自丈量”来否定政府颁发的证件。
- 程序违规:涉及重大利益分配,必须召开村民会议。如果要把朱南组拉进来分钱,必须经过朱北组村民同意,显然文中提到“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同意按山林证人口分配”,说明村委会的做法违背了民意。

给发布者的建议(维权策略)
既然已经发到了网上求助镇领导,建议采取以下行动:
- 咬死“山林证”:这是核心证据。不管村里怎么开会,法律大于村规民约。只要有证,法院都会支持持证户。
- 区分“地”和“树”:如果为了息事宁人,土地补偿费(较少部分)可以在朱北组内部讨论,但青苗补偿费(树木钱)一分都不能让。
- 向上级反映:除了马牙镇,如果镇里处理不公,可以拿着《山林证》去池州市的林业局或农业农村局咨询,甚至申请行政复议。

总结一句话:
这片林子是朱北队的人几十年前承包、出资、出力养大的,树钱必须全归朱北队持证户,地钱只能在朱北队内部议,朱南队没资格来分这块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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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16:3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不知道对不对,征地补偿款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现金,一部分是做社保补偿,就是打进养老保险里,以后领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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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西湖 : 首先要楼主把在村广告了贴的征地补偿方案发上来,我查了一下没有查到,只查到征地公告。 我们所有人目前并不知道这个补偿方案的内容。我看了很多其他类似的补偿方案,都很详细。 只有知道这个才好客观的评论
2026-5-6 18:06 来自浙江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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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村民组长也要查一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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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在天666 : 你这也懂?看看就好
2026-5-6 20:41 来自安徽 回复
翠微西湖 : 现在都是政策公开的,多看几遍都会懂,只是执行环节有个性化
2026-5-6 22:29 来自浙江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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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6 21:1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地方土地征用补偿款都不是一样的,都是村民组自己讨论分配方案,村里及社区都制定不了,不是谁发网上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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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幸福地 : 村组集体三资很混乱,很多是村干部、小组长、部分党员动歪心思。
2026-5-6 21:08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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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7 15:3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那方的不对  有一点  家里房子拆迁  田,地,山占用  根本就没法跟江,浙,沪那边比,特别是房子补差价   老百姓还要拿钱  打个比方,老百姓有1辆能用的代步车  政府需要征用这代步车,还老百姓一个新的代步车需要补差价,老百姓是得到一个新车,但原来的代步车能用,  他不需要换新车,他没必要再拿钱化在代步车上,更何况房子补差价不是一点钱 有些困难老百姓,不一定拿的出 我现在听到房子要拆迁 占 田地 就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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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西湖 : 所以要看到这个征地项目的征地补偿公告才能说话
2026-5-7 07:41 来自浙江 回复
吴东池州 : 一知半解
2026-5-7 15:31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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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7 15:3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若问一下网友 这隧道有人行道   非机动车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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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东池州 : 已有同感
2026-5-7 17:12 来自安徽 回复
翠微西湖 : 拆迁前都比不了,拆迁后自然也不能比的,拆迁补偿都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的。主要是现在房产下行了,如果是上行就不头疼.z征地也是一样,如果原本就撂荒没有收入,现在征用了给点钱也是接受的
2026-5-7 18:15 来自浙江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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