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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纵深推进住建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住建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全市住建行业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住建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暴力围标、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恶意投诉,寻衅滋事,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等行为,重点关注利用网络平台等手段有组织实施相关犯罪活动。
(二)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组织地煽动闹事,恶意堵路挖坑,阻拦施工;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和渣土运输;强行租赁建筑机械装备,垄断砂石、装修等建筑材料供应;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等行为。
(三)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恶意欠薪,恶意组织农民工或社会闲散人员以务工为名暴力讨薪、劳务碰瓷、集体上访、闹访,干扰工程建设、阻碍工程施工等扰乱正常施工秩序的,甚至打骂工作人员、打砸建设工程车辆及机械设备等行为。
(四)在房产中介交易过程中,房产企业违背购房者意愿,以胁迫方式违法将未经竣工验收或质量不合格房屋强行交付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暴力或软暴力驱逐承租人、发布虚假信息强迫交易、非法集资、非法挪用或侵占客户交易资金等行为。
(五)在物业服务中,聚焦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梳理排查强行入住或拒不退场、操控业主自治、暴力手段催收物业费、侵占业主共用资金或资产拒不退还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在燃气经营过程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组织煽动闹事等行为。
(七)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恶意强揽危房改造工程、强供建材,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税费、好处费、手续费,违反危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等行为。
(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行为。
(九)其他在住建领域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违纪行为。
二、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566-2032569
2举报邮箱:3787713955qq.com
3信函举报:池州市长江南路红森国际大厦B座13楼1307室。
三、举报须知
1.坚持如实举报。举报线索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尽可能详细载明涉事主体、事发时间、具体地点、事件经过及相关照片、合同等关键证据材料。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严格保密保护。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核查情况等全程严格保密,坚决杜绝信息泄露等情况发生,全力保障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3.依法依规移交。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线索,将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从严整治;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市住建局建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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