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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u1994

[房产讨论] 违背初衷,龙登开发商,没一件让一期业主满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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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30 15:1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七〇后 发表于 2020-4-28 17:09
这是又要去维权的节凑

已经维权了,没多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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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发声,确实尴尬,这个反而是政府责任更大,接盘侠如果按照楼主要求估计适应不了现在客户需求,其实这个开发商 倒是没太大问题,你站在自己角度,他站在卖方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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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6 09:4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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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7 16:0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微亭 发表于 2020-5-6 09: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七条

也不知道啥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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