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614
- 金币
- 个
- 银元
- 枚
- 铜板
- 个
- 回帖
- 0
- 精华
- 好友
- 注册时间
- 2010-6-22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听众
- 收听
|
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反馈问题回复如下:
1、抄表周期及结算方式
(1)户内NB物联网表具(预付费):根据您家表具传输数据每天实时扣费且自动上传数据,后台系统每月根据上传的数据结算气费帐单,无须再次上门抄表避免打扰客户,另避免产生误差会不定期核对;
(2)人工抄表后付费表具:客户先使用后交费,抄表员两个月抄取一次燃气表度数,如单月抄表,抄表时间为每年的1月、3月(双月为2月、4月)以此类推,举例说明:如太阳新城小区本次抄表时间为24年4月5-10日,则客户的燃气使用周期为2月5-10日至4月5-10日之间,帐单缴费期间为次月的15日之前,客户也可在抄表帐单出来即时缴费;
(3)阶梯气价:1)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在我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2、分档气量及价格:
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价格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气量:月用气量30(含)立方米以下的,销售价格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3.0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月用气量30立方以上至50立方米(含)部分,销售价格为3.30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4.20元/立方米。
3、计量周期:
按季节性需求量差异分期计量,即:每年4月-11月为一个计量周期,12月-3月为一个计量周期。计量周期内气量可累计,结余气量不跨期结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鞭策!我们将秉承“安全第一、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持续改进提升,如您还有不明或疑问,请拨打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0566-96977。 |
回复(2)
收起回复
良师益友 :
今年二月份和四月份缴费都比之前的高是怎么回事,这么多人反应肯定是有问题了。
2024-4-22 08:01
来自安徽
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