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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止擅自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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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石台县林业局发布提示详情如下
禁止擅自进入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市民、游客朋友:
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誉为“华东地区动植物基因库”“绿色自然博物院”,承载着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使命。为有效保护自然环境与珍稀物种,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提示如下:
一、禁止擅自进入。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行严格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经批准进入保护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二、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规定:妨碍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安全风险警示。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地形复杂,存在野兽出没、悬崖、天气异常多变等未知危险,且通讯信号覆盖不全。擅自进入可能导致迷路、受伤、遭遇野生动物攻击等安全事故,给自己和救援人员带来极大风险。
四、文明游览倡议。如需领略石台自然之美,请前往我县开放景区游览,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游览过程中做到不破坏植被、不污染环境、不干扰野生动物、不野外用火,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保护自然环境,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游客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擅自进入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石台县林业局
2026年1月16日

来源 / 石台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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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6 21:1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哦,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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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6 22:0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了门票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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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6 22:47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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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7 13:1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 正门买门票可以光明正大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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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7 15:0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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