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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苑31栋户主私自改变房子结构,侵占绿化面积,相关部门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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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4 09:06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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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共空间或改变外立面:如在一楼私自开挖地面、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如公共通道、绿化带)搭建台阶或违规开门,侵犯其他业主的共有权,违反《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损害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
不知道这个小区有没有物业?
相关部门是否对这户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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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4 09:1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眼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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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乡 : 这不是眼红,公共规矩本来就要所有人遵守。私自改房屋结构整栋楼都有安全风险,侵占绿化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维护大家共同的权益,是本分,不是嫉妒。
2026-7-24 09:25 来自安徽 回复
伤心东街口 : 必须的啊换做是我也眼红啊,自己没有的别人也别想得到。
2026-7-24 09:28 来自安徽 回复
思乡 : 别混淆概念了,人家自家装修合法改造,大家半点意见没有,但侵占公共绿地、破坏楼栋承重,这不是个人私事,侵犯了所有人的利益,跟眼红一点关系都扯不上。
2026-7-24 09:38 来自安徽 回复
2026-7-24 10:35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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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7-24 09:2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眼红,公共规矩本来就要所有人遵守。私自改房屋结构整栋楼都有安全风险,侵占绿化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维护大家共同的权益,是本分,不是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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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散人 : 他这个没有拆墙,只是在阳台开个门出去,
2026-7-24 09:48 来自安徽 回复
小永 : 从内心讲他怎么改变房屋结构了,房屋的根基主梁他也不敢随便乱动哈,毕竟虽然是底层老百姓,但是生命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话说您一楼的话,门前各种花草,垃圾,夏天蚊虫叮咬,家里门都不敢开,那种痛苦相信你也有所感受吧!!咱不要从什么大方面讲人道主义,,,生活就是生活!!!绿化带那个垃圾辣条烧烤,你相信物业能每天打扫干净,估计内心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吧,贵池的物业,相信您也是深有感受!!!!现在想想,住在一楼,门前那个绿化带,那个垃圾辣条带,这个大高温天气,相信要是你住在一楼,也会受不了那种痛苦吧!!!!
2026-7-24 10:14 来自山东 回复
思乡 : 这一栋楼就他这么干,自私的人。
2026-7-24 10:22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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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4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水楼台先得月,你要在一楼住,估计也会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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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4 09:5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公共区域公共秩序需要大家一起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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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4 10:0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呢,对您要是没有什么切实利益影响的话,就不必弄的全池州都知道了,,,一楼除了这点位置小好处,更多其他方面的不利您肯定也是心知肚明,毕竟在城里这么多年了!!!要不然你早就入手一楼了,,,要是纯粹为了眼红的话,真没必要说真的!!!青阳那个选择性执法,老百姓也不是心里有愤没处说,社会底层百姓又能怎么样,对那个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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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乡 : 不要用眼红、利弊来混淆是非。我不选购一楼是权衡居住需求,和纵容违规占用公共资源完全是两码事。公共绿地、建筑安全、消防通道有法定管理要求,监督举报是合法权利,不是刻意张扬。 现如今是法治社会,人民政府依规行政,不存在不受约束的特权与铁帽子王,过往个别争议完全可以通过正规信访、12345渠道合理反馈,而不是以此为理由,合理化破坏集体规则的违规行为,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2026-7-24 11:35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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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4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城管部门要扛起责任,对全市违规改扩建全面检查,无差别执法,不整改的坚决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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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4 11:4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也没影响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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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4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损害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应该不至于吧,看到的只有妥妥的羡慕嫉妒恨,其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大多数人会选择视而不见,除非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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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4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拍个照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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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4 12:3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道理你讲的没有错,小道理你有红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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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乡 : 一味偏袒自私自利、损害邻里共同权益的行为,随意给维权者贴标签,说到底还是法律意识淡薄。 对错有明文规定,公共绿地、楼栋安全涉及所有人,不能觉得“大家都不管”,违规行为就理所应当。
2026-7-24 13:22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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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4 12:4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破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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