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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市规划局

关于新城明珠小区规划审批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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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09:0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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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09:14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牦牛 发表于 2017-3-15 09:02
请规划局的出来证实一下,青峰花园二期的规划改了几次,有什么原因吗    已经发布的规划可以随便改吗 ...

这样的擅自更改规划肯定不是一次两次啊!他们以为老百姓不懂法,所以他们才敢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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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09:4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无力杀贼,还是帮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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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作为业主没看见公示。那么大的小区应该有商业配套设施,我们买房时就是看见规划中有商场、酒店等配套设施才买的,现在是房屋渗水无人问,物业只知道收费,说交了物业费就维修。那个2期10号楼曾经向东倾斜,采取灌浆形式维修,一楼的阳台全部拉掉,现在三楼有的北阳台铁护栏已经裂开,就这样的质量为何没单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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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局出此文是何意,没有相关证明就以此文说五期合法,实在欠妥,另外删我们的帖子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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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1:18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说 发表于 2017-3-15 11:05
我作为业主没看见公示。那么大的小区应该有商业配套设施,我们买房时就是看见规划中有商场、酒店等配套设施 ...

向东倾斜 我的乖乖 比萨斜塔啊 这是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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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1:1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中国政府严惩贪污 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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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2:1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牦牛 发表于 2017-3-15 09:02
请规划局的出来证实一下,青峰花园二期的规划改了几次,有什么原因吗    已经发布的规划可以随便改吗 ...

联合你们小区业主共同维权,新城明珠业主支持你们维权,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规划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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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百荷小区的妇女儿童中心最初规划是两层楼,后来不知怎么就改成了三层。我只想问一下规划部门,池州有没有公布规划后没有修改的地方。这里规划看样子很随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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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愚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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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6:10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局避而不谈改规划需经业主听证会,业主权益受损需赔偿事宜,这是偏向开发商呢?全市人民以前没有这种维权意识,规划局与开发商自行就定下来了,试问全市各小区规划变更的,哪些业主参加了听证会,哪些业主受到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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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6:41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规划局代替业主拿去补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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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6:5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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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20:59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证会被省了,全市那么多规划变更的业主赔偿又给省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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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6:33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望族舞 发表于 2017-3-15 11:13
规划局出此文是何意,没有相关证明就以此文说五期合法,实在欠妥,另外删我们的帖子是什么意思? ...

忽悠老百姓,还能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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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7-3-16 16:35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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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没有仔细看56条·业主重点的区域是可以要求赔偿···业主希望给规划局压力找开发商协商赔偿的事情·业主肯定找了开发商·开发商推责任·没鸟业主··业主心理比较气·找政府做主吧····小小老百姓也没那么容易····来这么一出·有理有据·还是可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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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结果很简单·业主什么也捞不到·因为开发商把责任给了政府····毕竟那么大工程开工了··政府既然给了手续说他可以开工···请问业主你有什么能力能让政府甩自己的嘴巴子?最后你也顶多告开发商消费欺诈····前提是他答应你那是块绿地承诺过·有书面的东西他们公司盖过章的··你是因为这块绿地买的房子···不然免谈···没有书面东西·就算业务员和你说了承诺都没用···因为和你谈单子卖你房子的售楼小姐·开发商可以随时把他开除··那就是他个人问题··与开发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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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9:12 本帖发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不能让帖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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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17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新城明珠小区业主及网友们:
  关于新城明珠小区规划审批情况,我局已通过http://bbs.chizhouren.com/thread-1039966-1-1.html
进行了答复,关于业主及网友关心的“新城明珠沿清风路地块涉及规划变更”及“是否应召开规划方案听证会”等问题,我局经核实,补充答复如下:
  一、关于网友提到的“新城明珠沿清风路地块涉及规划变更”问题,新城明珠项目沿清风路用地土地出让时并非为绿化用地,我局也从未批复该地块为绿化用地,在2007年批复的新城明珠项目总平面方案中,该处用地即为预留用地,同时方案也根据规划条件对该处用地的建设开发体量进行了相应的预留,本次建设单位申报的方案并不是将规划的绿地改为住宅开发用地,也没有变更土地出让时的规划条件,增加容积率等。
  二、关于“该方案是否应召开规划方案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问题。在方案审查的过程中,我局一直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同时能吸取社会各方面对方案的意见、建议。根据法律、法规的程序,为确保方案有更广的宣传告知面,我局先将方案在项目现场、规划局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公示,对在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建议,会采取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再次征求和收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016年10月14日至24日期间,我局会同建设单位在项目现场(新城明珠小区物业公示栏、新城明珠售楼部现场、四期项目施工现场)及市规划局网站对方案进行了批前公示,就是为了有更充足的时间,有更公开的渠道,能向广大业主展现更全面的规划方案内容,但在公示期间,我局及建设单位等意见收集渠道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建议;其次,根据土地出让条件和原批准方案,沿清风路用地即为建设预留用地,我局认为本次规划方案的建筑间距、日照、配套等指标符合现行规范性文件,且预留用地位于已规划建设区块北部,同时也不是对已规划建设部分的调整,不会对现状居民生活环境等合法权益产生影响,鉴于以上原因,结合公示反馈情况并未有人申请召开听证会,故我局并未召开听证会。
  最后,感谢广大业主和网民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如需了解更多详细情况,也欢迎电话或来我局具体咨询。联系电话:0566-3223828。办公地址:东湖中路400号市城乡规划局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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